2008年10月30日星期四

[ZT]国税总局批复出售虚拟货币创收开征个人所得税

转贴自cnBeta

国家税务总局28日公布了“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这意味着国内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针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上述批复,明确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强调,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以下为《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818号

成文日期:2008-09-2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将出台核定虚拟货币原值办法  

昨天记者致电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北京地税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

据介绍,目前北京地税局尚未开始对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过,该局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应该对此加强 管理。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公布的“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要求,北京地税局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 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操作办法。

2008年10月23日星期四

盗版问题,是非问题

作者:闾丘露薇
自一五一十部落: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231bd4b76cfaf690

看到关于微软黑屏的问题引发大家讨论,于是很好奇的搜索了一下,发现到今天为止,只有两家香港报纸提到了这个消息,之所以成为新闻 ,不是因为微软黑屏,而是因为黑屏而引发的内地网民的反应,包括大部分反对,以及有律师要把微软告上法庭。

微软黑屏在香港成不了新闻,这是因为,在香港,使用盗版软件的公司是要负上刑事责任的。《2000年知识产权(杂项修订)条例》在2001年4月生效,针对使用盗版软件的公司。根据法例,任何个人被发现藏有未经授权的软件进行商业用途,最高将被判四年监禁,而每个软件光盘将被判罚五万港元。香港政府最近公布,自2008年7月11日起,公司董事、合伙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有可能就其所属机构所犯的版权罪行承担刑事责任。董事在该项法例下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最高刑罚包括罚款以及监禁。也就是说,手下偷偷在公司的电脑上使用了盗版软件,老板不知情,也需要负上法律责任。

在这个条例公布前后,香港也有过激烈的讨论,反对的意见认为,正版软件很多人没有办法承担,会增加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支持的人认为,正是因为盗版软件的泛滥,使得其他的软件公司没有办法开拓市场,来和这些垄断市场的大公司进行竞争。条例的实行,对于一些有理想的软件公司其实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正好可以为市场提供更加廉价的正版软件产品,满足使用这的需要。当然,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软件公司,成功进入这个市场。

非法重制计算机软件,也就是翻版,根据内地著作权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是有刑事责任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实际从事非法重制计算机软件的行为人个人,当然要负责。不过对于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和个人,目前并不会追究法律责任。还记得几年前在公布这个法例的记者会上,自己第一个举手提问,问的就是,对于使用盗版和假冒产品是否会进行法律处罚,得到的答案是,根据中国国情,并不适合。听完之后,自己舒了一口气:因为自己的手上,还是有一些盗版软件和其他的冒牌产品的,既然不犯法,也就放心了很多。

但是,虽然不违法,却是否对呢?盗版软件,是不应该出现在市场上的,因为根据中国法律,这就是犯法。之所以出现,则是因为市场的需求,让人铤而走险,所以,使用盗版软件的人,都对纵容犯罪行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是自己被别人侵犯了版权,在金钱或者其他方面受到了损害,会有怎样的感觉,再者,这样的大环境,是否能够帮助更多的具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出现?正是这些,让自己下定决心了告别盗版软件和冒牌产品。当然自己要付出代价:更多的金钱,改变或者放弃需求,更多不便,也埋怨价格贵的不合理,但是至少自己能够心安理得,同时盼望快些有竞争产品出现。

作为一个商业企业,而不是一个公益企业,微软有权为保障自己的权益采取行动,其实造成的影响,心理上的,远远大于实际,这点大家都心知肚明。如果说,中国的国情,在现阶段立法,让使用者承担法律责任还太早可以理解,甚至正确,因为有了法律却无法执行,法律只会是一纸空文。但是如果连使用盗版的对错都被其他的理由模糊或者忽略不计,这却是让人担忧的。

反对微软黑屏,说到底,理由是微软垄断,正版软件价格贵,很有点点劫富济贫,富人活该被杀被打的味道。但这是另外一个话题,确实值得探讨,而且也有一些解决的方法,比如开发新产品和微软竞争,消费者改变使用微软产品的习惯,选择其他产品,再有,政府或者团体资助那些没有能力负担正版软件的民众。所有这些理由,和使用盗版的行为对不对完全是两回事情。盗版问题,是不区分行业的,盗版软件,和冒牌产品,实质上没有分别。我们不能够因为冒牌食品,可能影响到人体健康,从而谴责鄙视这样的行为,盗版软件方便了很多人的生活,就觉得合理。

原本以为,社会已经有了共识,那就是从法律上保护知识产权,中国不想再成为一个别人眼中的盗版天堂,只是,要改变,需要时间,包括观念和习惯。但是现在,如此多理直气壮的声音,为自己肯定是不对的行为辩解,认定自己的行为是正当和正义的,看来,盗版问题,是不是一个是非问题,先需要讨论清楚,取得共识。

TOEFL 2009

2009年TOEFL网考具体日期为:
2009年1月10日
2009年1月18日
2009年2月14日
2009年2月22日
2009年2月28日
2009年3月14日
2009年3月22日
2009年3月28日
2009年3月29日
2009年5月9日
2009年5月16日
2009年5月31日
2009年6月13日
2009年6月21日
2009年6月27日
2009年7月25日
2009年8月2日
2009年8月8日
2009年8月22日
2009年9月12日
2009年9月20日
2009年9月26日
2009年10月10日
2009年10月18日
2009年10月24日
2009年11月1日
2009年11月8日
2009年11月14日
2009年11月21日
2009年12月5日
2009年12月12日
2009年12月20日
报名时间是2009年10月21日开始,点击标题链接至报名网站。

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

10月20日

今天据说是微软开始分批投放新一阶段WGA的第一天,而且据说天朝是这一批投放的重点照顾对象。本来微软作为一个商业公司,开始针对天朝这个盗版集散地进行“善意提醒”,这本无可厚非。但天朝,正如前述是一个“盗版集散地”,于是,在这片神奇的国度上,出现了神奇的事情。

先是某(文明用语)网站出来做了个用户调查,摘录结果如下“在XX网的一项调查中,将近6万人参与了投票,而不支持微软通过验证工具打击Windows和Office盗版行动的,占到83.5%,显然大多数用户对微软的此次计划不买账。”然后在公交车上看到CCAV-2台的全球资讯网栏目,采访众多所谓“微软用户”,依然声称“微软操作系统太贵”,“买不起”,甚至还有律师向公安部举报,称”称微软黑屏是最大黑客行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平心而论,一套操作系统,作为无数程序员劳动成果的结晶,作为一件商品,拿出来卖,何错之有?吾等“天朝上民”在偷盗他人软件使用长达十余年之久仍不知悔改。十年前,在国民经济尚未如今天般飞腾之时,微软一套划时代的Windows 95定价数千(具体数值忘了),数年后的Windows 2000的1998元定价,必然让人望而却步。然则,虽然买不起,Windows依然以非凡的速度在天朝群众的电脑里安家,成为事实上的操作系统标准,在这一过程中,Microsoft Corp.,作为一个商业公司,获利可谓屈指可数。为微软攻陷天朝江山的是中关村街头、各大城市电脑城里面10元、5元一张的盗版光盘。

盗版的Windows伴随着我们从95、98一直走到了XP、Vista。微软的反盗版策略也日渐严厉。不过微软为了切实推进正版化进程,除了在产品中配有复杂的激活方式之外,也切实降低了产品的售价,原本数千元,高高在上的Windows如今在软件店里花上599、899元(Vista Home Basic, Vista Home Premium)就可以买到。599、899在软件产品中虽然还是比较高的一个价格,但较之动辄也两三百的杀毒软件,这个价格貌似尚属正常,且当今的家庭出去晚上唱K一夜,腐败一餐的花费也将近这个数额。然则天朝的民众依然不买账,不知是自己选择性失明还是习惯性地谴责微软,售价高昂,然后纷纷以往自己电脑上安装着盗版的Vista。

前不久,天朝IT界闹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著名盗版品牌“番茄花园”的负责人洪伟被捕,事后微软也承认向知识产权局进行过投诉。拜“番茄花园”的大力推广,天朝新购入的组装机、未预装XP的笔记本,纷纷装上了番茄花园版的XP专业版,形成了极大的群众基础,或是说“盗窃团伙”。

如果是沃尔玛这类的超市,他们发现自己的商品每天都在无缘无故的减少,但收入却没有增加,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进行防损控制。微软也是一家商业公司,他也这么干了,但微软还是比较仁慈,没有直接就各位的盗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而是“善意提醒”一下。仅这样的举动,就在天朝的盗窃群体中就扬起了轩然大波,纷纷指责微软这种属于黑客行径,表示强烈愤慨……的同时,采取了各种黑客手段,防止自己陷入微软的“魔爪”。

只是,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操作系统,其中也不乏免费的如Linux,虽然易用性方面Linux和Windows甚至Mac OS都不在一个级别上,但既然你都没花钱,你还能奢求啥呢?

--update--
第一、此次微软的WGA认证只针对XP专业版用户,Home Edition用户不受影响。
第二、除了WGA,还有OGA。

2008年10月5日星期日

Wuhan Botanical Garden, CAS

10月2日武汉植物园野餐

好罢,大家只是腐败了一番,于是便只上图了

http://picasaweb.google.com/c6h6benzene/WuhanBotanicalGarden#

Slideshow: